《深圳市交通運輸局<深圳市支持低空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實施細則》政策解讀材料
關鍵詞: 深圳低空經濟 實施細則解讀 資助項目 資助條件 資助標準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關于發展低空經濟的戰略部署,加快推進我市低空經濟高質量發展,確?!渡钲谑兄С值涂战洕哔|量發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落地執行,根據該措施責任分工,市交通運輸局起草了《深圳市交通運輸局<深圳市支持低空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現就有關政策解讀如下:
一、編制背景
低空經濟產業發展正迎來戰略機遇期,深圳市加快部署支持低空經濟高質量發展,明確提出全面建設全球低空經濟總部研發中心、高端智造中心、全場景示范驗證中心、一站式解決方案供給中心。
《若干措施》圍繞“引培低空經濟鏈上企業、鼓勵企業技術創新、擴大低空飛行應用場景、完善產業配套環境”四大方面提出二十條措施。本《實施細則》執行以市交通運輸局為主要責任單位的資助項目4個,為明確相應資助項目的資助對象、條件及標準等,確保政策公開透明、執行到位,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本《實施細則》。
二、主要內容
《實施細則》包括五章共計十九條,主要內容如下:
?。ㄒ唬┑谝徽?總則。明確《實施細則》起草背景、適用范圍、資金使用和管理模式等。
(二)第二章 資助對象、條件及標準。分別針對4個資助項目,在《若干措施》基礎上,細化每個項目的資助對象、條件及標準。
?。ㄈ┑谌?資助審核與發放。明確資助項目申報、受理、審核和資金發放工作流程;明確飛行數據復核主體及《若干措施》執行首年資助條件、標準及上限折算方法;明確資助資金來源、年度額度上限;明確不予資助的情形。
(四)第四章 績效與監督管理。明確市交通運輸局、申報主體、第三方機構在績效與監督管理工作中的職責和義務。
(五)附則 明確《實施細則》的適用性及有效期。
三、具體資助項目
(一)載人eVTOL航空器和無人駕駛航空器適航取證資助項目。
1.資助對象:
開展載人eVTOL航空器和無人駕駛航空器研發制造經營活動的企業。
2.資助條件:
企業獲得中國民航局頒發的eVTOL航空器、無人駕駛航空器型號合格證和生產許可證并在深圳市經營。
3.資助標準:
?。?)載人eVTOL航空器一次性獎勵1500萬元。(2)大型無人駕駛航空器一次性獎勵500萬元。(3)中型無人駕駛航空器一次性獎勵300萬元。(4)每家企業每年獲得獎勵合計不超過3000萬元,同一型號僅獎勵一次。
?。ǘ┳龃蟮涂瘴锪魇袌鲆幠YY助項目。
1.資助對象:
開展低空物流配送經營活動的企業。
2.資助條件:
?。?)低空物流配送活動(空域或航線)獲得行業主管部門批復;(2)航線起點或終點至少一個在深圳市內;(3)新開航線:新開航線開航之日起前2年內企業無相同航線運營,或開航之日起前2年內雖有相同航線,但該航線已停航6個月(含)以上;(4)飛行架次計算標準:起降點均在深圳市的,一起一落計為一個架次;起降點僅有一個在深圳市的,一起一落計為半個架次。
3.資助標準:
?。?)小型無人駕駛航空器:
每條新開航線年度(自然年,下同)飛行架次達到5000架次以上的,一次性獎勵20萬元,一條航線僅獎勵一次。
首年企業年度總飛行架次達到2萬架次獎勵40萬元,之后每增加2萬架次獎勵40萬元;次年開始,同比上一年度總飛行架次增量部分按相同標準給予獎勵。
該企業同時申請上述兩項獎勵且符合新開航線獎勵的,企業年度總飛行架次核算須扣除當年申請新開航線獎勵所要求的最低飛行架次。
(2)大、中型無人駕駛航空器:
每條新開航線年度飛行架次達到1000架次以上的,一次性獎勵35萬元,一條航線僅獎勵一次。
首年企業年度總飛行架次達到2萬架次獎勵80萬元,之后每增加2萬架次獎勵80萬元;次年開始,同比上一年度總飛行架次增量部分按相同標準給予獎勵。
該企業同時申請上述兩項獎勵且符合新開航線獎勵的,企業年度總飛行架次核算須扣除當年申請新開航線獎勵所要求的最低飛行架次。
(3)每家企業每年獲得的新開航線獎勵與總飛行架次獎勵之和不超過2000萬元。
?。ㄈ╅_通通航短途運輸航線資助項目。
1.資助對象:
開展通航短途運輸經營活動的企業。
2.資助條件:
?。?)通航短途運輸航線獲得行業主管部門批復;(2)航線起點或終點至少一個在深圳市內;(3)在線上[如企業官方票務網站、票務APP、票務小程序、第三方OTA(Online Travel Agency,線上旅游代理)平臺等]或線下(如售票處等)面向公眾公開售票;(4)境內航線:批復航線距離不低于25公里,航線常態化運營(航線起終點固定并提供定期載客運輸飛行服務,下同);(5)深港跨境航線:航線起降點在深圳與香港口岸,航線常態化運營;(6)飛行架次計算標準:起降點均在深圳市內的,一起一落計為一個架次;起降點僅有一個在深圳市內的,一起一落計為半個架次。
3.資助標準:
?。?)境內航線:
每條航線年度執行不少于100架次的,一次性獎勵30萬元,一條航線僅獎勵一次。
首年企業年度總飛行架次達到100架次獎勵30萬元,之后每增加100架次獎勵30萬元;次年開始,同比上一年度總飛行架次增量部分按相同標準給予獎勵。
該企業同時申請上述兩項獎勵且符合航線獎勵的,企業年度總飛行架次核算須扣除當年申請航線獎勵所要求的最低飛行架次。
每家企業每年獲得的航線獎勵與總飛行架次獎勵之和不超過600萬元。
(2)深港跨境航線:
每條航線一次性獎勵100萬元,一條航線僅獎勵一次。
每年企業年度總飛行架次達到100架次獎勵50萬元,之后每增加100架次獎勵50萬元。
每家企業每年獲得的航線獎勵與總飛行架次獎勵之和不超過600萬元。
?。ㄋ模┐蛟旄叨藙撔螺d體資助項目。
1.資助對象:
在我市建設低空經濟領域創新型研究機構的各類企業、高等院校、科研院所。
2.資助條件:
獲國家民航主管部門認定授牌的民航重點實驗室落地深圳,但是對落地深圳的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按深圳市現有其他政策執行。
3.資助標準:
民航重點實驗室按專業審計機構專項審計確認實際發生總投資的30%給予不超過1000萬元獎勵,聯合體成立的由其中一個單位進行獎勵申報,每個民航重點實驗室僅接受一次獎勵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