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前沿】保障“勞有所依” 助力“老有所為”
關鍵詞: 銀發打工族 超齡勞動者 勞動權益保護 工傷保險 權益保障制度
四川成都的周阿姨退休后在小區做保潔,3個月前,她在拖地時扭傷腳踝,診斷為輕微骨折。由于沒有簽訂用工合同和保險協議,她只能自己承擔醫療費用,僅獲得單位200元象征性賠償……近日,“銀發打工族”再就業時遭遇的工傷保險問題再次引發關注。
“銀發打工族”即超齡勞動者,是指已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仍在從事勞動或勞務的群體。相關數據顯示,我國超齡勞動者數量為8720.8萬人~12254.6萬人,其中城鎮就業的超齡勞動者為5438.3萬人~7642萬人。隨著人口老齡化社會的加速到來,“發揮余熱”“退休返聘”將成為很多退休人員的選擇。在此趨勢下,加強老年人勞動權益保護,補上權益保障制度“短板”,建立適老化的制度體系和公共服務體系,助力“老有所為”和“銀發經濟”發展,已成必答題。
當前,超齡勞動者主要集中在餐飲、保安、環衛保潔、物業、建筑等勞動密集型行業。相對來說,這些行業工作時間長、安全風險高,超齡勞動者在工作中承受著更高的工傷等勞動風險,其權益保障問題值得關注。
法律實務中,超齡勞動者的權益保障困境根源于法律關系的模糊性。勞務關系和勞動關系雖然只是“一字之差”,但勞動者遇到工傷等問題時的賠償待遇實則相差懸殊。因此,只有健全法律制度和維權機制,保障“勞有所依”,才能更好實現“老有所為”。
值得欣慰的是,7月31日,人社部發布《超齡勞動者基本權益保障暫行規定(公開征求意見稿)》,首次明確超齡勞動者基本權益的范圍及其保障水平,為破解這一群體的權益保障難題提供系統性的解決方案。例如,要求用人單位應當與超齡勞動者訂立書面用工協議,明確工作內容、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報酬等事項。特別是在工傷保障上,提出用人單位應為超齡勞動者參加工傷保險并繳費,將他們納入工傷保險體系。此外,遼寧、四川等地已陸續出臺新規,明確要求用人單位雇傭超齡勞動者應當參加工傷保險,營造良好的勞動力市場生態。對于廣大超齡勞動者來說,這是一個利好勢頭。
同時,作為用工主體,企業也應該積極營造超齡勞動者就業友好的職場環境,優化用工管理,健全健康關懷機制等,讓他們能夠更舒心地發揮“銀發力量”。